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直銷?多層次傳銷?老鼠會?

還在傻傻的排斥直銷嗎?
真的知道什麼是直銷嗎?




直銷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以面對面且非定點之方式,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direct marketing):是描述沒有中間商的行銷。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


經銷方式和特點

直銷不需要中間渠道以及固定銷售場所,理論上能夠減少銷售成本,但實際上往往並不如此,因為這種方式在減少交易成本的同時,卻增加了雙方的信息搜索成本。

在中國大陸,直銷屬於合法營銷(銷售)方式的一種,並規定,從事直接銷售的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來源於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直銷的概念為商業企業招募營銷人員,由營銷人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以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直接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屬於營銷的方式的一種。

分類

直銷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最受爭議的地方,就是其獎金制度。每個公司均有不同的獎金制度,總的來說根據獎金制度可以把直銷企業分為兩大類:分別是單層次直銷多層次直銷

單層式直銷(Single Level Marketing)中,直銷員的收入來源直接來自於其個人銷售貨物至最終消費者所獲得的零售利潤,雅芳公司曾經在很長的一段時期內堅持這一制度。

多層式直銷(Multi-Level Marketing)中,直銷員除了依靠銷售貨物獲取利潤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訓其它的直銷員,其收入的來源不僅包含其本人的銷售收入,還包括自其名下所構建的網路產生的銷售額按一定比例計算出來的收入,這就是和單層次直銷最顯著的區別。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直銷公司,均採用此種方式。

歷史

人對人的銷售方式,是最古老的商業模式,隨著社會分工逐漸細化,這種銷售方式由於信息搜索成本過高而逐漸被淘汰。但是,在工業革命之後,由於銷售渠道費用不斷上升,許多廠家開始尋求直接接觸消費者的方法。於是,直銷便重現商業舞台。

1886年,「加州香氛」公司創立(即現在的雅芳公司),以人員直銷的方式銷售香水,後來其經營業務又逐漸擴展到美容護膚品。這被許多人認為是單層次直銷誕生的標誌。

1945年,卡爾·宏邦創立的紐崔萊公司開始採用多層次直銷的方式銷售其營養素補充食品,是為多層次直銷之始。1959年,紐崔萊公司的兩位經銷商理查·狄維士和傑·溫安洛創立安麗公司,迅速成長為美國最大的直銷企業。

隨著安麗等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層次直銷制度的非法欺詐公司也紛紛出現。1964年,假日魔術公司成立,以拉人頭、強行塞貨等方式取得迅速發展,但也引起了大量社會問題,被形象地稱為「老鼠會」。1971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控告假日魔法公司違法,使其被取締。

老鼠會在美國之外亦有巨大危害,相繼被取締,這也促使各國相繼立法對直銷加以管理。1979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裁決安麗的銷售計劃合法。之後,直銷在世界各國逐步步入正軌,成為正規傳統營銷手段之外的一個重要的補充銷售渠道。

多層次傳銷

多層次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又稱結構行銷(Structure marketing)或多層次直銷(Multilevel direct selling),是直銷行業規模擴大後的一種行銷模式,其獲取銷售獎金的方式有二:第一,可以經由銷售產品及服務給消費者而獲得零售獎金;第二,他們可以自直屬下線的銷售額或購買額中賺取傭金,也可自直屬下線之再下線組織的總銷售額中賺取傭金

在中華民國﹝台灣﹞,多層次傳銷是合法的商業行為,廣為正規經營的大型「直銷」業者採用,而該行業也被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定位為「多層次傳銷事業」,受《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的約束。相形之下,俗稱「老鼠會」的金字塔式銷售(Pyramid selling,又譯層壓式推銷),則為法律所不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多層次傳銷與金字塔式銷售被統稱為「傳銷」,屬於非法商業行為。

為什麼直銷令人討厭,避之唯恐不及?

因為多數的人聽到直銷就想到老鼠會,又稱為層壓式推銷,也有另一手法稱為龐式騙局

層壓式推銷,在台灣又稱老鼠會,是一種不能持久的商業運作模式,參與者通過介紹其他人加入而賺取傭金,這些傭金來自新會員的入會費,如此類推,一層壓一層。公司通常沒有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或者是以高出市價的價錢出售「產品」。在台灣取其有如鼠類繁殖速度而有老鼠會之別稱。這種推銷手法至少有100年的歷史。其他類似的手法為matrix scheme,但層壓式推銷(老鼠會)是一種不合法賺取傭金的行為。

大部分層壓式推銷試圖混淆視聽,把騙局包裝得複雜和似是而非。參與者付入會費後,要介紹其他人入會才有收入,上層的參與者可以分享下層參與者的入會費,一層壓一層,如金字塔一樣;金錢向上繳集,發起人是最終得益者。最受害的是最低層的參與者,因為他們若未能介紹其他人入會,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為了欺騙參與者,層壓式推銷通常牽涉假個案和假證據。

層壓式推銷術在不少地區屬刑事罪行,但有很多地區都以不干預商業運作為由不立法監管。只有少數地區透過公平交易法規來監管,使民眾得以分辨合法的傳銷活動。
龐氏騙局(英語:Ponzi scheme,在華人社會又稱為「非法集資」、「非法吸金」或「種金」,在台灣的俗稱叫作「老鼠會」)是層壓式推銷方式的一種,參與者要先付一筆錢作為入會代價,而所賺的錢是來自其他新加入的參加者,而非公司本身透過業務所賺的錢。投資者通過吸引新的投資者加入付錢,以支付上線投資者,通常在短時間內獲得回報。但隨著更多人加入,資金流入不足,騙局泡沫爆破時,最下線的投資者便會蒙受金錢損失。

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合法不合法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實際營運,仍應依『公平交易法』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得有違法情事。

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合法不合法

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是不是合法應參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若該事業之制度及執行悉依上述法令規定,即為合法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在實務上,要辨別一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合法,可參考下列幾點涉及違法之判斷基準來綜合判斷︰

一、參加人之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介紹他人所抽取佣金,而不是來自銷售商品的利潤以及與其下線參加人之間的業績獎金差額。

二、所銷售商品或勞務之訂價是否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類商 品或勞務價格明顯偏高。

三、加入成為直銷商之條件,是否須繳交高額之入會費或要求 認購相當金額之商品,而這些商品並非一般人在短期內所能售完。

四、參加契約書中是否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明訂有參加人得 以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方式退出傳銷組織以及退出後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參加人得退還所持有之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有買回義務等規定。

五、該事業是否已向公平會報備,雖然已向公平會報備,並不 代表其一切行為即為合法,但是報備者即在公平會之監督範圍內,公平會並會不定期派員前往該公司檢查,對消費者仍具有保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